家庭燃气安全
发布时间:2008-02-02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佛山市安监局  阅读次数:次   字号: | 打印

1、在燃气灶具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放置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地方要隔热。

3、发现漏气,切勿开灯、打电话、动用明火,要速关阀门,开门窗通风。

4、使用燃气热水器沐浴,不能将其安装在浴室中。   

5、厨房窗户应时常开启通风。

6、发生煤气中毒,应立即将中毒者移送到空气新鲜处,并立即拨打120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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