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初级安全主任证书》遗失补办程序
发布时间:2008-06-11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佛山市安监局  阅读次数:次   字号: | 打印

事项名称

广东省初级安全主任证书补办

依据

《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办理程序

1、到佛山日报报登遗失启示;

2、持刊登有遗失广告的佛山日报到市安监局办理补办

所需资料

1、市安监局提供的原证件资料;如市安监局没有其证件档案的,需原培训机构提供相应的培训材料;

2、刊登有遗失广告的佛山日报;

3、广东省初级安全主任证书补办申请表;

4、申请人一寸彩色照片。

办理时限

收到申请表起计10天内

备注

只适用于在我市培训办理的《广东省初级安全主任证书》

咨询电话:

0757-823669740757-83997625

广东省初级安全主任证书补办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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