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接访公告(三月)
发布时间:2010-03-05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佛山市安监局  阅读次数:次   字号: | 打印

20103月份市安监局领导接访安排如下:

一、接访日期

316(星期二)

二、接访地点

市安监局6楼会议室(禅城区普澜二路86楼)

三、接访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四、接访领导

余枝副局长(分管市安监局监管一科、监管三科工作)

咨询电话:12350

佛山市安监局

二Ο一Ο年三月

附:

市安监局监督管理一科职能

研究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负责安全生产装备、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认证、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规程;组织制订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相关许可证的审查和发证程序;负责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注册安全主任制度,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安全生产人才培训合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组织、指导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责指导非煤矿山重大危险源监控;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参与相关的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相关信访、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市安监局监督管理三科职能

  依法监督检查石油、冶金、有色、建材、地质、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贸易等行业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指导和协调相关行业及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评价、安全评估、大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水利、电力、邮政、电信、林业、军工、旅游等行业和部门以及特种设备、渔业船舶、民爆器材、农业机械、消防、学校安全、核安全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参与相关部门(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相关的信访办理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负责综合、协调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指导、协调依法行政工作,对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新闻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协调相关行业、领域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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