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予颁发合众(佛山)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02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佛山市安监局  阅读次数:次   字号: | 打印

佛安监〔2010〕69号

关于不予颁发合众(佛山)化工有限公司等

3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三水、高明区安监局:

       经审查,合众(佛山)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经营条件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不予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请督促企业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整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再按程序重新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附件:合众(佛山)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不予发证的主要原因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危险化学品△ 许可证 通知 

抄送:市公安局、公安消防局、工商局、环保局、交通局、

质监局

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3月31日印发

校对人:郝喜川

附件:

合众(佛山)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危险

化学品经营单位不予发证的主要原因

序号

单位名称

不予发证的主要原因

1

合众(佛山)化工有限公司

供货方顺德区思嘉力化工有限公司无醇酸树脂经营资质

2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高科化学试剂经营部

零售改批发无自有仓储

3

佛山市高明佳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申请经营品种属城镇燃气的范围

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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