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安办明电〔2010〕6号关于转发陈桂成主任在省强制推广应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试点工作汇报交流会上的发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08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佛山市安监局  阅读次数:次   字号: | 打印

各区安委办、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推动全省强制推广应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工作顺利开展,省于近期召开了联席会议,交流了推广应用工作进展情况,并于 12月23,由省强制推广应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省安监局巡视员陈桂成同志带领检查组到我市开展检查指导工作。为推动我市强制推广应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工作,现将陈桂成主任《在省强制推广应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试点工作汇报交流会上的发言》(见附件1)转发你们,结合我市的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和领会陈桂成同志的讲话精神,认真总结和检查本单位、本部门强制推广应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工作的开展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明确思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我市推广应用工作的开展。

二、为加快我市监控平台建设,明确工作思路,市信息产业局编拟了《佛山市车辆安全监控管理信息平台项目建设方案》(见附件2,以下简称《方案》),各区、市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根据《方案》内容,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监控平台建设方案,积极推进我市车辆安全监控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为建立和完善我市车辆实时监管体系打下基础。

三、要加强对强制推广应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工作扶持性政策的研究,要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推动、企业受益的原则,积极与保险部门和电信部门联系,研究制定推广应用工作扶持性政策措施,尽量减轻企业的安装使用费用。

四、要加强GPS新旧技术体系的整合。对在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S782009《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通用技术规范》实施前已安装GPS或行驶记录产品的特种运输车辆,要引导车辆运输企业按照广东省《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通用技术规范》进行技术改造或产品升级。对目前尚未安装GPS或行驶记录的车辆运输企业,要督促按照广东省卫星定位规范标准安装有关技术设备,在全市形成统一的汽车行驶安全监管网络,统一的技术规范,统一的信息数据连接,确保我市强制推广应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工作落到实处。

六、为加快我市强制推广应用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安委办将于近期召开强制推广应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联席会议,各区、市各有关部门重点汇报本辖区和本部门强制推广应用工作开展情况、监控平台建设方案制定情况、对《方案》的修改意见,以及存在问题和建议。为加强联系,推动工作,掌握进度,请各区、市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于2010115日前将名单报市安委办(名单见附件3)。

由于通知附件内容较多,请登陆市安监局网址(http://www.fssafety.gov.cn/自行下载。

联络人:胡雅琳,联系电话(传真):83992332

 附件:1. 陈桂成主任在省强制推广应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试点工作汇报交流会上的发言.doc

       2.佛山市车辆安全监控管理信息平台项目建设方案.doc

       3.佛山市强制推广应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联席会议人员名单.doc

 

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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